全联党委〔 2010 〕 12 号
各党 ( 总 ) 支部:
近日,****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 ( 中发 [2010]16 号 ) (以下简称《意见》)。 学习贯彻《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工商联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国工商联机关尤其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现就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实施的重要意义。 《意见》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意义,就正确把握工商联工作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提出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和加强改善党对工商联工作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工商联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工商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对《意见》精神的学习和把握 , 直接关系着《意见》能否在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工作中切实得到贯彻落实,也影响着《意见》在工商联系统的贯彻落实。因此,机关各党(总)支部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意见》的学习贯彻。
二、切实组织好对《意见》的学习。 各党(总)支部要把学习《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工作重点和首要任务。通过准确地学习,深刻理解《意见》下发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精神上来,增强做好工商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握好工商联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为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做出新贡献。一要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党(总)支部书记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职责,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组织好本部门单位学习活动。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自觉主动学习,示范带动党员、干部的学习。各党(总)支部安排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1 个工作日,要原原本本地学习《意见》,完整准确地学习文件,真正吃透精神。二要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学习。要结合工作学深学透《意见》,并用其精神指导工作实践,一切工作以《意见》为依据,工作的成效以是否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判断标准。三要创新学习方法。采取主讲人讲解、讨论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机关党委也将适时组织学习《意见》精神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局、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试竞赛、学习体会交流等。
三、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各党(总)支部要按照《意见》要求, 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 认真 查找不足,修正工作目标,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意见》要求,突出工作重点,争创工作佳绩,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要把宣讲《意见》精神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抓手,全国工商联所属媒体要开辟专栏、设立专题宣传《意见》,报道各部门、单位和地方工商联学习落实情况。要以《意见》为指导认真谋划明年工作,真正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落实到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两个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各党(总)支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情况请及时报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委将以简报形式刊发。
全国工商联机关党委
二O一O年 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