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培育发展“小巨人”企业计划的实施意见》,力争至“十二五”期末,培育形成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总量、拥有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缴纳地方税收收入超千万元的“小巨人”企业集群。
根据《实施意见》,“小巨人”企业由硬性指标和参考指标界定。硬性指标包括工业开票销售规模、税收贡献(企业缴纳地方税收收入、净入库税收、净入库税收两年平均增幅);参考指标包括亩均土地产出率、资产负债率、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包括两大类,一是培育型“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为企业(集团)上一年度本市工业开票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入库税收(扣除出口退税)800万元以上;企业(集团)上一年度本市工业开票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入库税收800万元以上,且总体税收负担率8%以上;企业(集团)上一年度本市工业开票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入库税收800万元以上,且入库税收前两年平均增幅15%以上;在企业兼并重组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土地亩均产出率原则上须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水平,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另一类是提升型“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为企业(集团)上一年度本市工业开票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缴纳地方税收收入超1000万元。“小巨人”企业以主要经济指标为依据来认定,每年根据企业业绩进行动态调整。
市委、市政府将对“小巨人”企业加大扶持奖励力度。在政策奖励上,培育型“小巨人”企业可享受税收奖励和规模奖励,重点鼓励“小巨人”企业实施同行业或跨行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规模优势,并加大专项奖励补贴力度;提升型“小巨人”企业除了享受相关政策外,还可对企业(集团)扩张性需求实行重点倾斜,一事一议,全力提升“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大集团企业。在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人才上,《实施意见》规定凡是“小巨人”企业引进市外高级人才,三年内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市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同时实施企业人才素质提升计划,三年内对“小巨人”企业经管人才、专业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方面重点倾斜,提高补贴比例。在鼓励企业提升创新发展水平上,优先支持“小巨人”企业建设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市级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优先向“小巨人”企业倾斜。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深化产品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
培育对象
1.注册在本市的工业内资企业(集团)和内资控股企业;
2.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3.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除外;
4.2012年度工业开票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企业(集团)除外。
短评:
市委、市政府实施培育发展“小巨人”企业计划,是本市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小巨人”企业是大企业、大集团的“预备队”,抓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就抓住了实体经济中最具发展潜力、最具创新活力的企业群体,不仅可以为民营经济未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而且可以不断为大企业、大集团注入新鲜血液。
一直以来,民营企业是常熟经济的一大特点和优势所在,也是构成常熟经济基本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土企业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改制而来,发展基础好、创新意识强、爆发活力足,许多企业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市委、市政府出台培育“小巨人”企业计划,就是希望通过政策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有力推动“小巨人”企业的健康发展,努力形成“小巨人”企业茁壮成长、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从而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效益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