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本市正式启用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今后信用等级差、违法违规操作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房地产业发展迅猛,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住宅质量瑕疵、违规交房、销售欺诈、发布虚假广告等问题。由于房地产开发链长,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多,因此很难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综合性的信用评价。今年1月1日,《苏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类,信用等级按照开发企业的信用分值定期评定。信用等级将通过房产信息网、微博、微信等官方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通过信用信息的公开发布一方面可以解决企业与购房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购房者提供购房参考;另一方面可以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将虚假广告、欺诈销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把信用等级差、社会反响坏、违法违规操作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促进企业规范经营,逐步淘汰不诚信企业,确保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4月1日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企业信息、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的录入。4月1日以后,本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货币资本金的存入、使用、注销等手续,将通过信用系统中的资本金管理模块进行。系统正式启用后,可以实时掌握并记录企业的信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