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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工商联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第一条 参与本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第二条 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第三条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四条 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依法治国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第五条 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积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六条 为会员提供政策、培训、金融、科技、人才、法律、信息等服务,组织对内、对外经贸交流,开展公共关系沟通协调,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七条 增强与各地工商界人士的联系,开展促进经贸合作;增进与国外工商社团的交往,拓展对外开放、走向国际的领域。
第八条 加强自身建设,体现商会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
第九条 依法加强商会资产管理。
第十条 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部门决算部门构成情况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具体如下:行政单位1个,常熟市工商联本级。下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会员科(增挂经济服务科)。
三、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夯实基础、提升管理,商会建设重实效。1、完善组织网络,推进商会组建。新成立市跨境电商商会、酒业商会以青田商会。对市文化创意产业商会、市浙江商会、市台州州商会和市湖北商会进行换届。新发展企业会员160家,个体工商户会员154家。
2、注重调查研究,掌握商会情况。深入基层商会,及时做好镇级商会领导班子的调整和补选;开展大量的走访和调查工作,做到新建商会成熟一个组建一个,换届商会成熟一个换届一个。
3、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商会管理。做好商会社团年度检查工作,会同市民政局举办社团规范化建设与等级评估培训。扎实开展异地、行业商会的财务工作专项检查,逐步规范商会财务管理。加强班子建设,强化服务功能,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创新特色,首批获得省“五好工商联”荣誉称号。
二、拓展领域、创新平台,服务会员有作为。1、强化典型宣传,营造发展氛围。会同市委宣传部,依托电视、广播、报社三大主流媒体,开展“‘四信’之光耀民企”主题宣传活动。每月同步推出《常熟工商联》杂志电子版。
2,加强培训引导,提升能力素质。采用走、看、听、学、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商会秘书长培训。联手市人才办、市经信委,举办“江苏省第78期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班”。聘请南京大学、同济大学等高校和机构教授、专家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全方面、多层次的培训。同市弘成教育培训中心合作,举办第一期“精益营销训练班”,全市30多名企业老总、高管参加。
3、加强开拓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拓展法律服务平台。新成立闽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商会调委会人民调解平台,依法处理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防范法律风险和化解纠纷的能力。开展“送法到商会”活动,先后在浙江商会、江西商会、闽南商会举行3次大型律师和企业家互动会和法律讲座。二是拓展税企共赢平台。依托由市工商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成立的“纳税人之家”,开展虞山装备制造业商会政策培训会。目前,已有7个“纳税人之家”挂牌运作,为纳税人提供“一揽子”的集约式服务。三是拓展合作交流平台。组织企业家参观浙江德清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华为集团。先后接待海南省琼海市、甘肃庆阳市等工商联,进行工作交流。会同市商务局,组织我市10多家规模企业老总参加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议,为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搭建平台。
4、弘扬光彩精神,履行社会责任。赴四川省绵竹市土门镇进行慰问活动,送上21万光彩捐赠款帮助贫困学生。深化打造企业家健康工程,向市二院捐款50万元用于购买医疗设备。
三、围绕中心、履职履责,建言献策有目标
1、倾听基层心声。召开全市异地商会会长座谈会,推进班子领导“三严三实”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共同研究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2、完成各项调研。完成全国工商联第15次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上报全市2014年度营业收入总额5亿元以上民营企业30家。做好我市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调查。上报完成苏州市工商联下达的关于我市1个典型行业、2个乡镇、1家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报告的撰写任务。
3、积极建言献策。组织工商联界别20名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专门作了《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推常熟实体经济发展》的大会专题发言;提交《关于加强服务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的建议》等9件团体提案,提交《加大政府引导支持力度,推动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等5件个人提案。
第二部分 常熟市工商联2015年度决算表(见附件)
附表1.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收入决算表
附表3.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支出决算表
附表4.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6.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件8.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9.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10.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11.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附表12.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13. 2015年度常熟市工商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熟市工商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常熟市工商联2015 年度收入决算 478.04 万元,比上年增加50.1 万元,增长11.7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其中:
1.财政拨款 477.20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 0.84 万元,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常熟市工商联2015 年度支出决算 478.04 万元,比上年增加 50.1 万元,增长11.71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74.22 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完成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经费。
2.教育(类)支出 3 万元,主要用于本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和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政治学习培训。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82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关于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477.2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77.20万元,占 100 %。
三、关于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477.2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45.72 万元,占 93.40 %;项目支出 31.50 万元,占 6.6 %。
四、关于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478.04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1 万元,增长11.71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五、关于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77.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0.12 万元,增长 11.7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74.22万元,占 99.37 %;教育(类)支出 3 万元,占 0.63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7.47万元,支出决算为 477.22 万元,增长20.06 %。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5.97万元,支出决算为 44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7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长。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28.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3 万元,支出决算为 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45.72 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424.3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公用经费 21.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9 万元,支出决算 9.1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1.4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3.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5.94万元,完成预算的 66 %。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
一是三公经费预算中未安排出国经费,但本年度有两名领导分别参加了日本和台湾的政府考察团,因此三公经费支出大于预算;
二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并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预算;
(二)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1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5.9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3.19 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2 个,累计 2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两名领导分别参加了日本和台湾的政府考察团。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37 万元,增长(减少)13.12 %,主要原因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了一次因公出国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 5.94 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5.94 万元。主要为接待兄弟工商联考察团、各级商会办事人员、企业家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30 批次,420 人次。国内接待费用比上年减少 0.75 万元,减少 11.21 %,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并减少了不必要的接待,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0 万元,本年支出 0 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0 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1.38 万元,比上年减少0.96 万元,减少4.30 %,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分别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9.10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年初计划进行采购。
2015年度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金额为2万元,中小微企业1家。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各单位“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计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特殊教育等。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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