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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恶意欠薪
2013年10月27日 来源:常熟日报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用工、规范工资发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本月起至明年1月25日,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打击和清查企业在用工过程中严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包括恶意拖欠工资,经督促教育仍不支付的;欠薪逃匿的;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对群体性工资纠纷、欠薪逃匿以及列为红色预警的企业做到“三个一律”,即:对拖欠工资符合条件的,一律预警;对查实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单位,一律限期改正;对恶意欠薪、逃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单位,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行动分自查预警、抽查督查、集中整治、跟踪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本月起至11月15日为自查预警阶段,属地政府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及用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对符合预警条件的及时上报预警。下阶段,市企业工资支付预警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板块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工资支付黄色预警企业进行整改,超期未整改的,转为红色预警。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工资支付红色预警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单位依法支付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单位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的,人社局予以结案并撤销预警;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之后,市企业工资支付预警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前期督促、处理的企业进行跟踪落实,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健全和完善企业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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